【移民之福112】英國福爾摩斯的傳奇

說到推理小說,英國的柯南、道爾(Conan Doyle)筆下的福爾摩斯可說是推理小說的鼻祖,他筆下福爾摩斯形象突出,頭帶獵鹿帽,口含著煙斗面對各種困難案件他都能一一迎而解決,這名貞探夏絡克、福爾摩斯(Sherlock Holmes)屢破奇案,直到今天仍然受到很多讀者喜愛。小說中的故事,歷年均有改編成多部電視和、電影。故事透露福爾摩斯經常能夠足不出戶就可以解決很多疑難問題,但是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講述一些比較困難、需要福爾摩斯出門調查的案子。福爾摩斯善於透過觀察與演繹法和司法科學來解決問題。柯南·道爾一共寫了4篇長篇、56篇短篇的《福爾摩斯探案》系列小說。他出生於蘇格蘭,大學讀醫,後來經營診所。福爾摩斯利用閒暇寫下第一部作品【血字的研究】並十分暢銷。英國於1830年設立的警察制道上的偵輯方法,遞捕疑犯,也以「福爾摩斯」這種文學類型為基礎而演變出來,戲劇中的福爾摩斯頭戴獵鹿帽和含著煙斗,很容易聯想很多演員模仿這個偵探的角色。福爾摩斯來到案發現場,總是仔細環顧四週,駐足沉思良久,不輕易放過眼前每一條線索,往往為膠著的案情帶來意想不到的突破。
聖經有些事件是否可以用線索推理出來呢?例如:但以理既然都已在巴比倫接受教育,包括語言、占星術、幻術、宗教習俗,相較之下,吃喝王膳王酒看似無傷大雅的小事,他為何卻不接受呢?聖經告訴我們,他依然謹守上帝的律例典章,持守上帝的原則。立志不以王膳玷污自己,只吃素菜和清水,並有智慧地勇敢表明自己對信仰的堅持!求聖靈給我們智慧來閱讀聖經,必然獲益良多。(羅達明牧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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