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移民之福34】租務糾紛

香港來的弟兄姊妹及朋友,有些人抵步後「先租後買」,也有些人「隔山買牛」購買物業之後才移居,有則賣掉港產而購置房子放租,無論那種形式、我們不是業主就是住客,住客與業主身份和立場多為對立面,業主放租的目的是想賺得回報,住客希望所住的房子設備齊全,整潔乾淨,價錢合理,住得安心。香港來的弟兄姊妹或朋友,對英國租務不甚熟悉,有些倚靠視頻教路:住客要懂自身權益,業主也跟隨KOL怎樣來制定苛刻條款,以保障自身利益。如遇到有租務糾紛,均以自身利益先行是無可口非,都懶理是否基督徒的身份,一於爭取到底。一般人來說;為自身利益最大化是無話可說,基督徒來說則很容易失卻見證。歌羅西書 4: 5 你們要愛惜光陰,用智慧與外人交往。愛惜光陰我們很容易明白,但拉上「用智慧來與外人交往」,有就有點不明所以了。愛惜表示要珍惜目前,光陰也可比喻為機會,住客與業主也要珍惜彼此關係,「用智慧來與外人交往」就是與非基督徒交往時更要小心緊慎。歌羅西書 4: 6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,好像用鹽調和,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。「和氣」:指說話「溫文儒雅」的態度,也要用「和善、溫柔的言語」,說些「用鹽調和」:「機智」、「雋永」、「有意義」的話。對不起,如果我們凡事都斤斤計較,爭取權益最大化,人們怎樣看待我們呢?耶穌說得對:「因為你們的財寶在哪裏,你們的心也在哪裏。」(羅達明牧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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